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至少有三家控股子公司
作者:小编 日期:2024-10-21 点击数:
很多企业规模做大后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在公司名字里加上集团二字,成立企业集团的意义和价值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仅仅是为了看到公司的规模大有实力吗?
01 集团公司的优势
其实这些都比较表面,企业集团的价值呢,主要体现在这三点上:
第二点:有利于统一的管理,集团公司可以对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统一的调配,也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战略从而减少成本。
第三点:最直观的优势,是集团公司有利于减少税收成本,比如像成立集团公司以后控股更多的小微企业,减少增值税纳税的比例,对亏损的公司呢合并报表,减少企业所得税等等,操作的好,甚至节省80%以上的税。并且企业集团呢,在有的地方还会有一些特殊的优惠。
02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首先集团公司并不能直接注册,关于成立集团公司有很多说法,我们来看看最新的要求。
今年8月份,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个企业名称管理的新规定,对企业集团的登记也做了要求。
第一个是企业集团是由控股的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参股的公司等等三部分组成的。那控股和参股怎么理解呢,一般来说,表决权在51%以上的是相对控股,超过2/3的表决权是绝对控股,参股的公司就是指没有控制权的公司,而仅仅只是投资占股了。
第二我们设立集团,至少要有三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也就是占股50%以上,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就会将一些没有实力、规模比较小的公司,排除在企业集团登记之外。
第三设立企业集团现在仍然是不需要审批的,但需要给集团母公司办一个变更登记,加上集团两个字,然后再做一个公示。经过母公司的授权以后,子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出现集团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