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作者:小编 日期:2024-10-30 点击数:

熟读劳动法对与每一个模块的HR来说都是非常必要了,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帮助大家避免背锅。
比如,如果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NO!NO!NO!企业当然不可以随意延长劳动者试用期啦。
请查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零354天(不到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仅一天之差,试用期可相差四个月。因此,用人单位可选择适当的合同期限,以设定符合企业利益的试用期。
对于不能确定是否较长时间录用的员工,可规定相对较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但却包含较长的试用期。如合同期限为1年零1个月,则试用期是2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零1个月,试用期为六个月。
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尽量避开节假日,比如春节等。否则,由于节假日放假时间过多,员工实际上班时间较少,无法准确考核试用期员工具体情况。例如1月1日某员工入职,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春节放假近十天,加上周六周日放假时间,那么员工出勤天数少之又少。
再比如,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到底有无效力,存在哪些风险?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在试用期间难以解雇新员工?
(1)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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